与神同在

劳伦斯弟兄
   

第四封信

  我敬爱的__________:1

  你所送给我的东西,已由某夫人转给我了。我奇怪,你为什么不将你对于我送给你那本小书的意见,说一点给我听?我想那书你必定已经收到。我求你,用你的心,在你如今年老的时候去实行它,因为迟做总是胜过不做啊!

  我真希奇:一位信主的人,没有与主同在的实行,怎能活在世上而感满足呢?至于我,要保守我在心的深处,一直与他同在,这样我就不怕恶了。如果稍微离开他,就像失去依靠似的。

  实行这个,并不怎样累及身体,虽然有时(甚至常常)使你失去一点正当的、合法的娱乐,但这也是很应该的,因为神不愿一个全心爱他的人,除他之外,还有其它的娱乐。

  我这样说,并非要用力强迫我们如此。我们事奉神,必须有神圣的自由。我们也该忠心做我们日常的事,不烦不扰地去做,同时,若觉得我们的心离开神的时候,就要温柔地、安静地召回我们的心,使它向着神。

  我们应当完全信靠神,放下一切的忧虑。有时就是有极美好的事奉神的方法,也该放下,因为这不过是方法,不是目的。实行与神同在,我们就达到了目的,因为神就是我们的目的,所以用不着方法了。当我们与圣洁的神同在的时候,我们就能借着敬拜、赞美、感谢、心愿、牺牲等等,与神有爱的交通。

  你的“天性”也许不大愿意,但是切不可因此灰心,你总得努力。也许有人想,特别是在起初的时候,以为这是浪费时间。但你必须前进,不理任何的难处,坚忍地保守,直到死。我将自己托付在你和与你在一起的人的祷告中。

1685年11月3日

  注释:

  1. 即前面那位收信人。

 

下一篇 >>